自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業務受第6/2002
號行政法規,後經第27/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所規範後,發出博彩中介人准照的程序於2004年6月7日展開。
本局由2011年6月1日起新增服務承諾項目,於接收博彩中介人准照範疇以下類別申請書起計十五日內,通知申請人其所遞交並附於申請書的文件是否齊備:
(一) 博彩中介人准照之首次申請
(二) 博彩中介人准照續期申請
(三) 博彩中介人更新資料(重新審查適當資格)之申請
有關通知將以發送短訊致申請人流動電話號碼或以電郵形式為之,故此,申請人於遞交申請時必須提供此等聯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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