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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諾及統計資料

服務承諾

本局在「隔離」措施範疇的優質服務標準如下:
  1. 開始「隔離」措施的申請,於接收申請書起計五個工作天內通知被隔離者親身到本局簽署隔離期限生效之通知書。

  2. 廢止「隔離」禁令的申請,於接收申請書起計滿三十日後生效。

 

『隔離』措施範疇服務的質量指標

服務指標履行情況

質量指標

承諾達標率2

2026年實際達標率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全年

服務承諾1

「自我隔離」申請

85%

100%

「由第三者提出隔離」申請

85%

100%

廢止隔離申請

85%

100%

滿意度調查結果

2026年滿意度調查結果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全年

滿意度評分3

4.92

註:

1.   此服務承諾自2016年1月1日開始。

2.   2025年起,承諾達標率由80%提升至85%

3.   滿意度評分為該季度內所收到的評分,該評分為服務使用者就績效信息、服務資訊、接待質素、服務保證、環境及配套設施、以及程序手續六個方面作出的滿意度評估;該評估以5分作為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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