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0/M號訓令
一月二十二日
按照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提出,關於根據批給合約內第三條二款批准之 “臺灣牌九”臨時規例。
經聽取澳門博彩監察暨協調司之意見;
澳門總督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號國家基本法頒佈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五條所賦予之權力,著令如下:
第一條——批准本訓令附件之 “臺灣牌九”臨時規例。
第二條——此臨時規例由頒佈日起暫時有效期為六個月。
第三條——博彩監察暨協調司認為需要時可由司長以批示隨時更改上述規例。
着頒行
一九九零年一月十八日於澳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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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台灣牌九臨時博彩規例
第一條——用具
(一) 場方備天九牌壹副卅二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