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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例外情況豁免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二、上款所指豁免為期五年,從二零零六年度開始,於二零一零年終結。

三、本批示自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產生效力。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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