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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五十九條,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佈以下文件:

1. 二零一四年度業務報告

董事會報告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司架構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的主要股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成立之Wynn Resorts (Macau), Limited。根據董事之意見,本公司的最終母公司為美國註冊成立並上巿之Wynn Resorts, Limited(「Wynn Resorts」或「WRL」)。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WRL於香港聯合交易所首次公開發售永利澳門有限公司之27.7% 股權。永利澳門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透過其附屬公司擁有本公司100% 股權。

永利澳門

本公司擁有並經營永利澳門,它是一所位於澳門的酒店及博彩娛樂渡假村。本公司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批予。為期二十年的批給期限,從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開始到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屆滿。永利澳門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開幕,其擴建項目亦相繼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及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完成。而永利澳門之另一項擴建項目萬利亦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正式開幕。

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永利澳門及永利澳門之萬利設有約1,008間酒店客房及套房。在佔地約284,000平方呎之娛樂場內(包括天際娛樂場及私人博彩中心)設有485張賭枱、676台角子機及13個撲克枱區。酒店並設有八間餐廳、兩間水療及一間美容中心、酒吧、會議場所設施以及佔地約57,000平方呎之購物中心,滙聚品牌包括Bvlgari、Cartier、Chanel、Dior、Dunhill、Ermenegildo Zegna、Ferrari、Giorgio Armani、Graff、Gucci、Hermes、Hugo Boss、Jaeger-LeCoultre、Loro Piana、Louis Vuitton、Miu Miu、Piaget、Prada、Richard Mille、Roger Dubuis、Rolex、Tiffany、Vacheron Constantin、Van Cleef & Arpels、Versace、Vertu及其他商店。永利澳門及永利澳門之萬利設有佔地約一畝的表演湖,及一個圓拱形配以中國十二生肖天幕的大堂,於其中有交替表演之吉祥樹及富貴龍。

路氹的發展——永利皇宮

於二零一一年九月,Palo Real Estate Company Limited (「Palo」)及本公司正式接納澳門政府有關以租賃制度方式批出一幅面積205,797平方米,位於氹仔島和路環島之間的填海區(「路氹土地」),鄰近體育館大馬路的土地之草擬土地批給合約之條款及條件。

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澳門政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8期第二組刊出第16/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路氹城土地批給合約,見證授出路氹土地步入最後階段。本公司及Palo現正興建永利皇宮,一間設有約1,700間房間的酒店、表演湖、會議空間、娛樂場、水療、零售服務及餐廳店舖的綜合渡假村。總項目預算,包括建築成本,資本化利息,開業前開支,土地成本及融資費用約為港幣310億。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永利皇宮項目的投資額約港幣140億,此項目繼續緊貼時間表並將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開業。

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及Palo與Leighton Contractors (Asia) Limited(作為總承包商)落實並執行經擔保最高價格建築(「GMP」)合約。根據GMP合約,總承包商負責永利皇宮項目的建築及設計。總承包商須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以經擔保最高價格澳門幣206億大致完成該項目。倘GMP合約項下的若干條件獲達成,總承包商將就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或之前達致大致完工獲付提早完工獎金。儘管我們的總承包商已通知我們,GMP合約項下的若干條件將無法於提早完工目標前獲達成,惟承包商表示其仍致力準時完成項目,永利皇宮將如期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開業。合約時間及經擔保最高價格取決於在若干特定條件下的進一步調整。總承包商的表現由總承包商母公司Leighton Holdings Limited作出的全面完工擔保以及按經擔保最高價格的5%計算的履約保證金支持。

永利澳門二零一四年年度經營業績

二零一四年之淨收益約為澳門幣303億,較二零一三年下跌6%。永利澳門錄得經調整後的物業EBITDA(1) 約澳門幣87億,比去年減少 5%。

二零一四年,永利澳門平均設有461張賭枱,而二零一三年則為491張。賭枱業績分為兩個不同的報告類別,即貴賓及中場分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止,博彩毛收益較去年減少約澳門幣34億或8.7%。主要是因為貴賓分部的博彩營業額與淨贏率下跌。

貴賓分部之賭枱轉碼數(2)約為澳門幣8,634億,較二零一三年減少12.1%。貴賓賭枱收益(3)佔轉碼數百分比(未計佣金)為2.82%,符合預期的2.7% 至3.0%之範圍,以及低於二零一三年度所錄得的3.01%。

中場賭枱毛收益(4)約為澳門幣95億,較二零一三年增加19.4%,而中場賭枱投注額(5)約澳門幣212億,較二零一三年高0.6%。而中場賭枱贏率約為44.7%,而於二零一三年度則錄得37.7%。

二零一四年永利澳門平均設有679台角子機,而二零一三年度則有866台。角子機投注額(6)為澳門幣433億,比二零一三年增加11.7%。角子機贏率為4.86%,略低於二零一三年的5.07%,每部角子機每日收益為澳門幣8,482,較二零一三年度增加36.7%。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度錄得酒店之平均每日房租(包括贈送津貼)為澳門幣2,658,而二零一三年則為澳門幣2,504。二零一四年的酒店入住率為98.4%,而二零一三年則為95.5%。二零一四年度錄得每間可供使用房間收益(包括贈送津貼)為澳門幣2,616,較二零一三年的澳門幣2,391上升9.4%。

註1:「經調整後的物業EBITDA」是指扣除融資成本、稅項、折舊、攤銷、開業前開支、物業及其他費用、以股份為基礎的報酬以及其他非經營收入和支出前之溢利。

註 2:「賭枱轉碼數」是指所有於貴賓計劃中損失的泥碼賭注總和。

註 3:「貴賓賭枱收益」是指保留並記錄作為博彩收益之貴賓分部轉碼數。

註 4:「中場賭枱毛收益」指保留並記錄作為博彩收益之中場投注額。

註 5:「賭枱投注額」是指存入賭枱銀箱內的現金及推廣優惠券。

註 6:「角子機投注額」指於角子機投注額總和。

2. 摘要綜合財務報表

摘要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止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摘要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獨任監事報告

根據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已向獨任監事呈交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董事會年度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以供評核。

獨任監事於二零一四年財政年度監察公司之營運,而公司之管理層及/或董事局亦按要求提供了所需相關之說明。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之披露,均簡明並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和所屬子公司之財務狀況。

董事會年度報告闡述了公司二零一四年度之營運狀況,獨立核數師報告則確認了公司遵從正確的會計準則,而有關財務報告在各重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及截至當日止年度之經營業績。

據此,本監事建議公司股東批准下列文件:

• 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年度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 董事會年度報告;及

• 獨立核數師報告。

為更全面了解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隨附的摘要綜合財務報表應與已審核的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獨任監事

John William Crawford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澳門

4. 摘要綜合財務報表之獨立核數報告 致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核數準則》和《核數實務準則》審核了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貴集團」)二零一四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就該綜合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核數報告。

上述已審核的綜合財務報表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和綜合現金流量表組成,亦包括重大會計政策的摘要和解釋附註。

隨附由管理層編製的摘要綜合財務報表是上述已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的撮要內容,我們認為,摘要綜合財務報表的內容,在所有重要方面,與已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的內容一致 。

為更全面了解 貴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以及核數工作的範圍,隨附的摘要綜合財務報表應與已審核的綜合財務報表以及獨立核數報告一併閱讀 。

包敬燾

註冊核數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於澳門

5. 於本年度任何期間擁有公司資本5% 或以上之主要股東名單

6. 董事及其他主要成員

股東會

Cindy Mitchum女士——股東會主席

董事會

Stephen Alan Wynn先生——董事會主席

黃志成先生– 常務董事

Matthew O. Maddox 先生——董事

獨任監事

John William Crawford先生

公司秘書

Alexandre Correia da Silva先生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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