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數師報告書
致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各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 「我們」)已審核載於第二至第八頁按照澳門公認會計原則編製的財務報表。
我們認為,上述的財務報表均真實與公平地反映貴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財政狀況及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虧損,並已按照澳門公認會計原則適當編製。
澳門,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
資產負債表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損益表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財務報表附註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組織及運作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在澳門成立,並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為期二十年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主要從事娛樂場幸運博彩業務,並兼營渡假村及會議中心。
2. 主要會計政策
(a)編製基準
本財務報表是以歷史交易記錄,並按照澳門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基於澳門公認會計原則及相關法律,並未對綜合財務報表之編製作出規定,加上本公司所經營業務的特殊性,所以本公司沒有列報包含附屬公司帳目的綜合財務報表。
(b)固定資產與折舊
固定資產按成本值減累積折舊入帳。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按各類固定資產的原值和估計的經濟使用年限制定折舊率。經濟使用年限自有關固定資產開始使用的日期起計。本年購入的固定資產因尚未開始使用,故本年不計提折舊 。
(c)附屬公司
附屬公司是指受本公司控制的企業。控制權通常指本公司有能力決定該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政策。於附屬公司的投資,是按成本值減除董事會成員認為需要作出的減值準備,於本公司的財務報表中入帳。附屬公司的經營業績則以應收股息為限,計入本公司的損益表中。
(d)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按成本值減累積攤銷入帳。
遞延費用的攤銷,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自營運開始日期起按三年平均攤銷。
(e)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實際發生的支出入帳,並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工程的實際成本確認為固定資產。
(f)收益入帳
在有關經濟利益可能流入公司的情況下,以及在收入和成本(如適合)可有效地量度的情況下,按以下細則將收入撥入損益表內 :
(i)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是按本金及有關息率計算,並按相應的計息期入帳。
(g) 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是指有關資產擁有權的絕大部份風險及報酬仍歸出租人。經營租賃的租金以直線法基準按個別租賃的年期列入損益表內。
(h)遞延稅項
遞延稅項是以負債法按應課稅溢利與財務報表中的溢利兩者間的重要時差撥出準備。除非確知遞延稅項負債或資產會於將來出現,否則將不予入帳。
(i)外幣換算
年內的外幣交易時的適用匯率折算。所有以外幣計算的貨幣資產及負債均以結算日的匯率折算。有關換算盈虧撥入損益帳處理。
(j)估計之應用
在按照澳門公認會計原則而編製財務報表的前提下,管理層需要作出可能影響某些披露金額的估計和假設。因此,實際的結果可能與該等估計有差異。
3. 有關連人士的交易
有關連人士是指一方能直接或間接對另一方的財務及營運決策予以控制或施以重大影響的人士,又或與多方同受另一方控制或施以重大影響的人士。
本公司在年內曾進行以下各項有關連人士的重大交易:
(a)年內母公司(銀河渡假股份有限公司)及兩間關連公司(金之島有限公司及嘉怡製作有限公司)分別向本公司提供顧問服務,費用依次為澳門幣五千六百六十五萬元和二千三百零八萬二千六百九十三元。有關支出已納入在建工程帳項。
(b)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向母公司借入款項澳門幣二億零四百零五萬八千零五十五元。上述結餘均無抵押,亦無既定還款期限,利息按母公 司實際支付的銀行借款利息計算。本年繳付予母公司的利息為澳門幣二百五十六萬五千二百一十八元,有關支出已納入在建工程帳項。
(c) 除應收附屬公司款項(詳見附註5)外,其他有關連公司和人士結餘均無抵押,無附帶利息,亦無既定還款期限。
4. 定期存款
本公司以定期存款作抵押以獲得銀行擔保及借款。根據銀行擔保合同,定期存款不可以少於港幣二億五千萬元,即澳門幣二億五千七百五十萬元。(見附註12)。
5. 於附屬公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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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澳門幣 |
2002
澳門幣 |
非上市股份,按成本值 |
16 |
-- |
應收附屬公司 |
37,353,5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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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3,5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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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屬公司詳情如下 :
公司名稱 |
註冊地點及日期 |
已發行股本 |
直接或
間接持
有股份
比率 |
主要業務 |
Majestic Orient Limited |
英屬維京群島/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普通股每股1美元 |
100% |
投資控股 |
SKY Majestic Enterprises Limited |
英屬維京群島/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 |
普通股每股1美元 |
100% |
投資控股 |
皇威(國際)酒店投資有限公司 |
澳門/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
註冊資本澳門幣十萬元 |
100% |
持有一幅租賃地 |
(b)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均無抵押,無附帶利息及無需於未來十二個月內償還。
(c)董事會成員認為附屬公司之實際價值並不少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帳面值。
6. 固定資產

7. 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乃本公司的開辦費及營運前的初期費用。
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結餘乃本公司因發展「星際酒店」及「路氹發展項目」而發生的成本及費用。
9. 銀行借款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一銀行簽訂了一項港幣七千五百萬元(澳門幣七千七百二十五萬元)有抵押循環貸款,並以定期存款港幣二億五千萬元及賠償契 約作抵押。還款到期日為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利息以0.5%加上定期存款利率及1.25%加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計算。
10.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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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澳門幣 |
2002
澳門幣 |
註冊並繳足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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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普通股,每股面值澳門幣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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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 |
2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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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稅項
本年未有錄得可課稅收益,故無須預提所得補充稅準備金。由於附註 2(h)所指的時差並不明顯,故此無須作出遞延稅項準備。
12. 尚餘承擔及或有負債
(a) 租約承擔
本公司之經營租約的總未來最低租約付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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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澳門幣 |
2002
澳門幣 |
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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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期滿 |
112,064 |
181,550 |
第二至第五年內期滿 |
516,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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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006 |
18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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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擔保
本公司獲得銀行不多於澳門幣八億元擔保,並以定期存款港幣二億五千萬元及賠償契約作抵押。(見附註4)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向一銀行擔保一附屬公司(皇威(國際)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的貸款,金額為港幣二億七千二百萬元。
董事會報告概要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本公司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了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為期20年,為此,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及批給合同條款,就所需之投資計劃進行了積極之籌備工作,在各方之配合下,進展令人鼓舞。
展望未來,銀河宣佈將會在澳門經營多個酒店及娛樂設施,包括將於2004年開幕的華都酒店;將於2005年開幕,由銀河興建的五星級主題式銀河星際酒店,以及位於路氹區,預期可於2006年起分階段發展的大型娛樂渡假酒店。
銀河不僅竭誠為客戶服務,更希望全力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使澳門成為亞洲區內的主要旅遊及娛樂中心的遠大目標。
有關的損益表及賬目已反映收取之本金,作出之存款,存款得來之收入及有關上述活動及交易之費用,故其分析清楚說明本公司的財政狀況是穩定及其資金足夠應付將來的投資。
獨任監事意見書
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已將二零零三年度之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年報交予本獨任監事發表意見。而外部核數師澳門崔世昌核數師事務所對有關帳目之報告書亦一併遞交。
經審查及分析所提交之文件後,本獨任監事證實該等文件充分而適當地反映了公司二零零三年度之業績和財政狀況。
有鑒於此,本獨任監事建議通過:
(1)二零零三年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2)董事會年報;
(3)外部核數師報告書。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獨任監事
陳玉瑩 謹啟
公司機關據位人——2003年12月31日
董事會
- 呂志和——董事會主席
- 范少朋——董事
- 呂耀南——董事
- 何安全——常務董事
- 呂耀東——董事
- 程裕昇——董事
- Anthony Thomas Christopher Carter——董事
獨任監事
陳玉瑩
祕書
湯鉅南
主要股東名單——2003年度
- 1. 銀河渡假股份有限公司 - 90%
- 2. 何安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