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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機製造廠商額外的適當資格審查
博彩機製造商在許可生效期間應維持適當資格並接受博彩監察協調局持續的監察及監管。
博彩監察協調局在許可生效期間,可隨時對博彩機製造商進行額外的適當資格審查程序。
如博彩機製造商因公司資本的擁有權出現變動而導致有百分之五或百分之五以上的公司出資產生,則須接受額外的適當資格審查程序。
博彩機製造商須每六年接受一次額外的適當資格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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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本網站如若刋登任何法例,均只僅作參考之用。官方版本請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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