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之公證合同摘錄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首次修改”摘錄中,因疏忽未將其附件公佈,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將其公佈:
批給合同附件
投資計劃
承批公司尤其承諾執行下述項目,且不影響本批給合同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適用:
(一)在澳門進行的“漁人碼頭”(“Macau Fisherman’s Wharf”)項目,於二零零七年六月竣工及向公眾開放;
(二) 在澳門進行的“建設內港(16號碼頭)”項目,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竣工及向公眾開放;
(三)在澳門進行的“擴充葡京酒店及娛樂場”項目,於二零零八年六月竣工及向公眾開放。
總額:澳門幣四十七億三千七百四十八萬元;必須於訂立本批給合同後的七年內支出。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
財政局專責公證員 朱奕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