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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照的首次申請
擬從事博彩中介業務者須向博彩監察協調局提出博彩中介准照的申請,並附同下列文件。
 
所需文件及費用:
1. 已填妥及簽署的博彩中介准照申請表(表格LP01);
2.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其內附同存檔的公司最新章程;
3. 與承批公司訂立的博彩中介合同擬本;
4. 已提供擔保的證明文件;
5. 公司的《公司資料披露表》註1
6. 公司的同意披露資料的聲明書註1
7. 公司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註2
8. 公司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的刑事紀錄證明書或具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
9. 公司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的《個人資料披露表》註1
10. 公司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同意披露資料的聲明書註1
11. 由財政局發出公司未有任何債務正透過稅務執行程序進行強制徵收的證明文件;
12. 公司、其公司股東、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員未被宣告無償還能力或破產,且無須對第三人無償還能力或破產所生的債務負責的聲明;
13. 倘有的合作人名單及承批公司接受該等合作人在其娛樂場從事業務的聲明書;
14. 費用:澳門元3000元 。註3
 
備註/申請須知:
註1:簽名須經當場公證認定。
註2:如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需以A4紙影印,且正、背面同頁。
註3:有關博彩中介准照的發出、續期及補發的費用,以公佈於《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除上述文件外,博彩監察協調局尚可為有助審查是否符合發出准照的要件而要求申請人說明或提交其他文件或資料。
博彩中介須於與承批公司簽署博彩中介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向博彩監察協調局提交該合同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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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本網站如若刋登任何法例,均只僅作參考之用。官方版本請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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