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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96/M號訓令

八月二十六日

獨一條 ——二月十二日 第22/96/M號訓令 核准之《三公百家樂博彩法定規例》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修改如下:

第一條

用 具

1)......

2) 如用一副紙牌,則用一個金屬或膠牌盒及一張白咭。如用多副紙牌,則用一個牌靴及兩張白咭。

第二條

開始程序

1)......

2) 庄首先按照用牌副數,銷去同數目之紙牌,放在廢牌盒內,然後由頭門起按順時針方向派牌,最後派庄家,每門共派三張牌,三張牌之牌面向下。

3)......

4)......

5) 在派牌時,偶然將某一集牌陽開,該陽開之牌仍然有效,該局繼續進行。

第四條

門數

1) 每檯連庄家分成多門,視檯証而定,派多少門則視閒家多少而定。

2)......

3)......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九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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