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文   |   Português   |   English |  home 返回主頁


 返 回

第23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22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第六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博彩中介准照及合作人許可的發出、續期及補發的收費表,其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

二、本批示自第16/2022號法律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

(第一款所指者)

博彩中介准照及合作人許可的收費表

項目 金額
(澳門元)
1. 博彩中介准照  
1.1 發出 3,000
1.2 續期 3,000
1.3 補發 500
2. 合作人許可  
2.1 發出 1,500
2.2 續期 1,500
2.3 補發 200
   返 回
註: 本網站如若刋登任何法例,均只僅作參考之用。官方版本請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2樓A   電話: (853) 2856 9262    傳真: (853) 2837 0296    Email: enquiry@dic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