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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六十二條,特此公佈以下文件:

1. 二零二二年年度業務報告

董事會報告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司架構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註冊成立的一間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成立之Wynn Resorts (Macau), Limited所擁有。根據董事之意見,本公司的最終母公司為美國註冊成立並上巿之Wynn Resorts, Limited(「WRL」)。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WRL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售永利澳門有限公司之27.7% 股權。永利澳門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透過其附屬公司擁有本公司100% 股權。

本公司擁有並經營永利皇宮及永利澳門,本公司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與澳門政府簽訂博彩經營批給合同並在批給合同下經營這兩間位於澳門的綜合娛樂場度假村勝地。為期二十年的批給期限,從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開始。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澳門政府已訂立批給延長協議,據此,本公司的博彩批給到期日從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延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公司與澳門政府簽署最終博彩批給合同,據此,本公司獲得為期十年的博彩批給,允許其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三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永利皇宮和永利澳門經營幸運博彩。透過本公司的慈善基金會 —「永利關愛基金會」,本公司繼續致力於澳門及中國帶動正面的社會影響以及支持慈善事業發展。

永利皇宮

永利皇宮(一個佔地600萬平方呎的綜合度假村)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在澳門路氹地區開業,交通便利,距離澳門國際機場及澳門氹仔客運碼頭僅數分鐘路程,且鄰接澳門輕軌系統的一個停靠站。

永利皇宮的特色(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

‧ 佔地約468,000平方呎的娛樂場空間與娛樂場支持及輔助區域(有287張賭枱及560部角子機),提供24小時博彩及各式各樣的博彩遊戲,包括私人博彩廳及天際娛樂場;

‧ 免費的公眾娛樂景點,包括一個8英畝的表演湖、栩栩如生的花卉藝術展示及藝術品展示;

‧ 一間豪華酒店,合共1,706間豪華客房、套房及別墅;

‧ 14間餐飲店;

‧ 佔地約107,000平方呎的高端、名牌零售店;

‧ 康體及休閒設施,包括纜車(「觀光纜車」)、健身中心、水療康體中心、髮廊及泳池;及

‧ 佔地約37,000平方呎的會議空間。

本公司正處於發展永利皇宮下一期的設計階段。本公司目前預期永利皇宮下階段將配置一系列設施,例如劇院及活動空間、互動娛樂設施、特色餐飲及其他非博彩供應等。

永利澳門

永利澳門(一個佔地300萬平方呎的綜合度假村)位於澳門半島的中心,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開業。永利澳門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及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完成擴建工程,增設了更多博彩場地和額外的餐飲及零售設施。永利澳門的萬利為永利澳門的進一步擴建項目,於二零一零年四月開業,增加了酒店住宿及豐富的博彩與非博彩設施。於二零一九年,本公司翻新了萬利酒店的410間客房。

永利澳門的特色(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

‧ 佔地約294,000平方呎的娛樂場空間與娛樂場支持及輔助區域(有276張賭枱及567部角子機),提供24小時博彩及各式各樣的博彩遊戲,包括私人博彩廳、天際娛樂場及撲克區;

‧免費的公眾娛樂景點,包括圓拱形大堂設有一個以中國十二生肖為主題的特色天花、以黃金「吉祥樹」及「富貴龍」為主題的表演項目和一個表演湖;

‧ 兩間豪華酒店,合共1,010間豪華客房及套房;

‧ 14間餐飲店;

‧ 佔地約64,300平方呎的高端、名牌零售店;

‧ 康體及休閒設施,包括兩間健身中心及水療康體中心、一間髮廊及一個泳池;及

‧ 佔地約31,000平方呎的會議空間。

本公司二零二二年年度經營業績

二零二二年的經營收益總額為澳門元58.1億,較二零二一年低51.9%。本公司錄得二零二二年的經調整後的物業EBITDA(1)虧損約澳門元20.6億,而二零二一年的經調整後的物業EBITDA約澳門元3.170億。此減少是由於若干旅遊相關限制及條件(包括COVID-19檢測及COVID-19大流行相關的其他措施)使博彩量減少所致。

娛樂場收益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92.4億(佔經營收益總額的76.5%)減少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38.1億(佔經營收益總額的65.5%),是由於澳門的娛樂場業務於二零二二年七月暫停營運12日以及若干旅遊限制及條件(包括COVID-19相關的檢測及其他防控措施)所致。娛樂場收益組成部分如下:

貴賓賭枱贏額(2)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32.7億減少80.4%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6.4億,貴賓賭枱轉碼數(3)總額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954.0億減少62.7%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355.4億。

中場賭枱贏額(4)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76.3億減少50.2%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38.0億,中場賭枱投注額(5)總額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371.9億減少46.2%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200.1億。

角子機贏額(6)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7.494億減少32.2%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5.083億,角子機投注額(7)總額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201.0億減少34.7%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131.2億。

非娛樂場收益淨額(包括客房、餐飲以及零售及其他收益)由二零二一年的澳門元28.3億(佔經營收益總額的23.5%)減少29.2%至二零二二年的澳門元20.1億(佔經營收益總額的34.5%)。客房收益的減少主要是由於COVID-19大流行的不利影響導致永利皇宮及永利澳門的入住率下降所致。餐飲收益的減少主要是由於永利皇宮及永利澳門的餐廳客流量減少所致。零售及其他收益的減少主要是由於到訪永利皇宮及永利澳門的人數減少所致。

附註:

註1:「經調整後的物業EBITDA」是指扣除銀行利息收入、融資成本、淨匯兌差額、所得稅、折舊及攤銷、物業費用及其他、以股份為基礎的報酬以及其他非經營收入和支出前的盈利或虧損。

註 2:「貴賓賭枱贏額」是指保留並記錄作為娛樂場收益之貴賓分部轉碼數。

註 3:「貴賓賭枱轉碼數」是指所有於貴賓計劃中損失的泥碼賭注總和。

註 4:「中場賭枱贏額」是指保留並記錄作為娛樂場收益之中場分部投注額。

註 5:「賭枱投注額」是指存入賭枱銀箱內的現金,加上於籌碼兌換處購買的現金籌碼。

註 6:「角子機贏額」是指保留並記錄作為娛樂場收益之角子機投注額。

註 7:「角子機投注額」是指於角子機投注額總額。

2. 簡要綜合財務報表

簡要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澳門元(千元)

經營收益

娛樂場毛收益

5,328,762

扣除佣金及其他後之其他收益

484,497

經營收益總額

5,813,259

經營成本及開支

博彩稅及博彩溢價金

2,225,641

其他開支

8,471,856

10,697,497

經營虧損

(4,884,238)

非經營開支,淨額

(959,949)

所得稅開支

-

年度虧損

(5,844,187)

簡要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澳門元(千元)

資產

非流動資產

27,839,712

流動資產

6,643,130

 

資產總額

34,482,842

權益及負債

非流動負債

21,141,141

流動負債

4,626,867

25,768,008

股東權益

8,714,834

 

總權益及負債

34,482,842

3. 獨任監事報告

根據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已向獨任監事呈交公司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連同獨立核數報告。董事會亦已呈交年度報告以供評核。

獨任監事已分析公司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而公司之管理層及/或董事會亦按要求提供了所有相關說明。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之披露, 均簡明並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和所屬子公司之財務狀況。

董事會年度報告闡述了公司二零二二年度之營運狀況,獨立核數師報告則確認了公司遵從正確的會計準則, 而有關財務報告在各重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及截至當日止年度之經營業績。

據此,本監事建議公司股東批准下列文件:

• 公司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年度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 董事會年度報告;及

• 獨立核數報告。

馬健華
獨任監事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

4. 對簡要綜合財務報表出具的獨立審計師報告

致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於澳門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附載於第2項的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貴集團」)簡要綜合財務報表包括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簡要綜合資產負債表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簡要綜合損益表。 貴集團簡要綜合財務報表來源於 貴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審計的綜合財務報表。我們已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簽署的獨立審計師報告中對構成簡要綜合財務報表來源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簡要綜合財務報表沒有包含澳門特別行政區第44/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之《財務報告準則》要求的所有披露,因此,對簡要綜合財務報表的閱讀不能替代對 貴集團已審計綜合財務報表的閱讀。

管理層對簡要綜合財務報表的責任

管理層負責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八月十二日第14/96/M號法律編製簡要綜合財務報表。

審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程序的基礎上對簡要綜合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審計準則》內的《國際審計準則第 810 號——對簡要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業務》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來源於 貴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審計綜合財務報表的簡要綜合財務報表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八月十二日第14/96/M號法律,在所有重大方面與已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保持了一致。

陳尉 執業會計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澳門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5. 於本年度任何期間擁有公司資本5%或以上之主要股東名單

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

Wynn Resorts (Macau), Limited

51%

Wynn Resorts International, Ltd.

34%

陳志玲女士

15%

100%

6. 董事及其他主要成員

董事會

Craig Scott Billings 先生 – 董事會主席
陳志玲女士 – 常務董事
Ian Michael Coughlan 先生 – 董事

股東會

Craig Fullalove 先生 – 主席

獨任監事

馬健華先生

公司秘書

賀兆龍先生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於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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