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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第五十九條,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佈以下文件:

1. 業務綜合報告

董事局報告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組織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是賭場及酒店業的著名發展商STEPHEN A. WYNN 先生領導的WYNN RESORTS, LIMITED。本公司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二零零二年六月簽訂了一份為期20年的博彩經營合約,在澳門建造及經營一所或多所博彩賭場物業。另於二零零四年與澳門政府達成了一項土地租借協定,用作建築賭場/酒店/渡假村。

經營

本公司現正處開業前期,因此除銀行利息外,本公司未能於二零零四年錄有任何其他收益。二零零四年,本公司成功為投資項目獲得了銀行財務信貸, 繼續集中全力設計並開始興建一所位於澳門的豪華酒店賭場勝地。公司並繼續招聘了一些優秀管理人員,以為將來本公司的發展及運營作準備。以下財務報告摘要總結了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狀況。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損益表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資產負債表

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獨任監事意見書

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的董事局向本人提交了公司二零零四年度的財務報告,外部核數師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之審計報告及董事局擬備的年度報告以作審核。

本人已分析過公司之財務報告,本人認為該財務報告恰當地披露了所有有關之帳目資料及準確地反映了公司之財務情況。

再者,董事局年度報告扼要闡述了公司於二零零四年期間之活動,其外部核數師報告表明公司之財務報告在所有要項上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情況。

因此,本人建議股東批准下列文件:

1. 公司二零零四年度的財務報告;

2. 董事局年度報告;及

3. 外部核數師報告。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4. 外部核數師的意見書撮要

致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本核數師行已按照國際核數準則完成審核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並已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就該等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的報告。

本行認為隨附的帳項撮要與上述經審核定額財務報表相符。

為更全面了解該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帳項撮要應與相關的經審計年度賬項一併參閱。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澳門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5. 於全年任何期間擁有承批公司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主要股東名單,並指出有關百分率的值

Wynn Resorts (Macau) Limited Hong Kong

 — 持有51%公司資本

Wynn Reso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持有39%公司資本

Mr. Wong Chi Seng

 — 持有10%公司資本

6. 公司機關據位人的姓名

股東會

Cynthia Mitchum — 股東會主席

董事會

Stephen Alan Wynn — 董事會主席
Wong Chi Seng — 常務董事
Marc Dennis Schorr — 董事

獨任監事

John William Crawford

公司秘書

Alexandre Correia da Silva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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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本網站如若刋登任何法例,均只僅作參考之用。官方版本請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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