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在澳門經營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及轉承批公司為了更新經第69/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核准的幸運博彩《聯獎撲克法定規章》而作出的闡述;
考慮到博彩監察協調局的建議;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第三條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對外規範性批示。
一、核准載於附件內《聯獎撲克法定規章》,此規章為本對外規範性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廢止第69/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
三、本對外規範性批示自公佈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聯獎撲克用具包括:
(一)一副共五十二張的紙牌;
(二)一個派牌盒和一張作割牌之用的白咭;
(三)一部洗牌機;
(四)一個顯示累進大獎的電子顯示器及系統。
一、每張檯證設有八門,當中包括莊荷的在內。
二、檯證上博彩者的每一門均劃有三格供下注之用:靠近莊荷的一格為下注於累進大獎之用,中間一格為下注於原注之用,而最外一格為下注於加注之用。
洗牌方法分為兩種:
(一) 莊荷用手洗牌,用白咭割牌,然後將白咭放在牌底,再將整副紙牌放入派牌盒內;
(二) 莊荷利用洗牌機進行機器式洗牌,無須割牌。
紙牌點數依下列標準由大至小順序如下:
(一) 紙牌花色:黑桃、紅心、梅花、鑽石;
(二) 牌面點數:A、K、Q、J、10、9、8、7、6、5、4、3、2;
(三)5、4、3 、2及A形成順時,A牌作最小點數計。
博彩者可選擇以下瓣數投注:
(一)原注;
(二)累進大獎;
(三)加注。
博彩者須循以下程序投注:
(一) 只可投注一門且不得與其他博彩者作同門投注;
(二) 首先各門須下原注;
(三) 派出第一張牌前,博彩者可選擇投注於累進大獎;
(四) 博彩者持牌時不得離開博彩桌;
(五) 博彩者於觀牌後須決定加注與否;
(六) 加注金額須相等於原注之雙倍,不多不少;
(七) 如選擇不加注,該門作輸論,莊荷收去牌張和原注;
(八) 完成上述程序後,進行牌局定勝負。
派牌方法如下:
(一) 莊荷用派牌盒時,由左至右順時針方向派牌,牌面向下,有投注的每門輪流每次派一張,莊荷最後獲牌,直至每門各獲派五張牌為止。派發第五張牌給莊荷時,牌面朝上;
(二) 莊荷用洗牌機時,牌張同樣由左至右派發,有投注的每門一次派五張牌,牌面向下。莊荷最後獲牌,第五張牌陽開。
博彩組合由大至小順序如下:
(一)黃袍麒:花色相同的最大五張牌A、K、Q、J 和10。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黃袍麒,則持花色較大者勝;
(二)同花順:五張花色相同且順序的牌(以K、Q、J、10和9為最大點數;5、4、3、2和A為最小點數)。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同花順,先以各牌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各牌點數相同,則持花色較大者勝;
(三)四條:四張點數相同的牌。另一張不計且不影響牌面點數的大小。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四條,則持點數較大者勝;
(四)夫盧:三張點數相同另配兩張點數相同的牌。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夫盧,則以點數相同的三張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
(五)同花:五張花色相同而不順序的牌(例如:10、9、7、5和2)。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同花,先以五張牌中點數最大一張定出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次大點數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此類推直至定出勝負;如各牌點數均相同,則持花色較大者勝;
(六)順:五張順序而花色不同的牌(例如:6、7、8、9和10)。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順,先以各牌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各牌點數相同,則以點數相同最大一張牌的花色定勝負,花色較大者勝;
(七)三條:三張點數相同的牌配兩張散牌。兩張散牌不計且不影響牌面點數的大小(例如:K、K、K、6和5)。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三條,則以點數相同的三張牌定勝負,持點數較大者勝;
(八)兩對:兩對點數不同的牌配一張散牌(例如:10、10、6、6和5)。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兩對,以點數較大的一對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另一對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兩對牌點數均相同,則以散牌的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散牌的點數亦相同,則以點數較大的一對牌之花色定勝負,持花色較大者勝;
(九)一對:兩張點數相同的牌配三張散牌(例如:10、10、9、7和6)。如莊荷及博彩者各持一對,以對子的點數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三張散牌中點數最大的一張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次大點數散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此類推直至定出勝負;如各牌點數均相同,則以對子的花色定勝負,持花色較大者勝;
(十)五張散牌:五張不成對、不成順亦不成同花的牌。以點數最大一張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點數相同,則以次大點數的牌定勝負,點數較大者勝,如此類推直至定出勝負;如散牌點數均相同,則以點數較大一張牌之花色定勝負,持花色較大者勝。
展開牌局程序的規則為:
(一) 莊荷必須至少有一張A和一張K,才可開博彩者的牌;
(二) 如莊荷所持的牌中沒有上款所指的大牌時,博彩者的加注作廢且全數退回給博彩者,而原注則獲一賠一的派彩;
(三) 如莊荷所持的大牌點數與(一)項所指的相同或更大,則莊荷開博彩者的牌以定勝負;
(四) 如莊荷的牌較博彩者的大,莊荷收去原注及加注;
(五) 如博彩者的牌較莊荷的大,莊荷則賠彩原注的派彩是一賠一,而加注按以下派彩表賠出:
(1)一對或以下 一賠一;
(2)兩對 一賠二;
(3)三條 一賠三;
(4)順 一賠四;
(5)同花 一賠五;
(6)夫盧 一賠七;
(7)四條 一賠二十(但不可超過場方預先定 出的每局最高額);
(8)同花順 一賠五十(但不可超過場方預先定 出的每局最高額);
(9)黃袍麒 一賠五十至一賠一百(但不可超過 場方預先定出的每局最高額)。
投注累進大獎者應:
(一)投原注和累進大獎並確實所作的投注已獲接受;
(二)如博彩者持有黃袍麒、同花順、四條、夫盧或同花均獲派累進大獎,賠率按以下派彩表:
(1)黃袍麒定額彩金或累進大獎之全部(100%),取其較高者;
(2)同花順定額彩金或累進大獎之一成(10%),取其較高者;
(3)四條定額彩金;
(4)夫盧定額彩金;
(5)同花定額彩金。
(三)以上所指的定額彩金在博彩桌上列明;
(四)累進大獎派彩次序由莊荷左手邊的第一門起向右派出;
(五)如出現兩門或以上持黃袍麒,則平分累進大獎或定額彩金,取其較高者;
(六)如出現兩門或以上持同花順,則各得累進大獎之一成(10%)或定額彩金,取其較高者;
(七)在同一局中同時出現黃袍麒和同花順,則持同花順者先獲派彩;
(八)累進大獎彩金派出後,累進大獎彩池相應減低,當彩池金額全數派出時,則由最低金額開始重新累積。
紙牌被不當地陽開時應按以下程序處理:
(一) 局中派牌方法不正確、派出的牌數有異或兩張或以上的牌被錯誤陽開時,該局作無效,投注亦作廢,唯累進大獎的投注自動轉到下一局。此時開始重新投注及派牌;
(二) 如派牌時錯誤地陽開一張牌,該局維持有效並如常進行投注及牌局。如被錯誤陽開的牌屬莊荷的,則讓其繼續陽開而其餘派出的牌,牌面全須向下;
(三) 如錯誤地派牌給沒有下注的一門,則該門作廢,牌局如常進行;
(四) 如派牌過程中洗牌機失靈,該局作廢,唯累進大獎的投注被自動轉到下一局。此時須另更換洗牌機或改用派牌盒派牌。
明確禁止博彩者:
(一) 使用任何工具紀錄投注結果、進行預測或訂出投注策略;
(二) 在觀牌決定下加注與否時,與其他博彩者或與第三者交談。
場方決定採用本規章第九條(五)項(9)分項規定的選項時,須先獲得博彩監察協調局許可,且應於預定採用日期前三個工作天提交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