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在澳門經營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及轉承批公司為了更新經十一月十五日第211/80/M號訓令核准的幸運博彩《番攤法定規例》而作出的闡述;
考慮到博彩監察協調局的建議;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6/2001號法律第三條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對外規範性批示。
一、核准載於附件內《番攤法定規章》,此規章為本對外規範性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廢止經十月二十三日第178/89/M號訓令修改的十一月十五日第211/80/M號訓令並按照第16/2001號法律第五十五條(九)項及(二十三)項的規定將之改為對外規範性批示。
三、本對外規範性批示自公佈之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番攤博彩的用具有:
(一)一支竹棒或塑膠棒;
(二)有孔鈕子;
(三)兩個金屬鐘形罩;
(四)一張設有兩個至四個玻璃證的檯。
莊荷抽出一堆不知數的鈕子後用其中一個罩蓋着,推出置放於其面前,並以另一個罩分開及蓋着剩餘的鈕子。
一、博彩方式是猜出以四粒為一皮分開用金屬鐘形罩蓋着的鈕子最後剩下的鈕子數目。
二、如到最後並沒有剩下鈕子(零粒),則視該局開出的號碼為四。
待莊荷完成第二條規定的程序後方可進行投注,而當莊荷按鐘高聲宣佈點算鈕子時,即示意停止下注。
一、莊荷宣佈開始點算鈕子後揭開放於其面前的金屬鐘形罩,然後用棒子將鈕子以四粒為一皮撥開,最後宣佈該局開出的結果。
二、宣佈開出的結果同時亮着檯證上開出號碼的燈光後,收回檯上的鈕子。
三、點算時,若有鈕子碎裂,該鈕子則作廢。
博彩者可投注下列瓣數:
(一)單式瓣數角(投注兩個號碼);
(二)複式瓣數:
(1)番(投注單一號碼);
(2)稔(投注兩個號碼,選定其一為贏,另一為和);
(3) 丫 (投注兩個號碼,開出為贏,其餘兩個號碼自由選定一和、一輸);
(4) 三紅(投注三個號碼)。
贏出的博彩者除原注外,還可得下列賠率:
(一) 複式瓣數:
(1) 番 一賠三;
(2) 稔 一賠二;
(3) 丫 二賠一;
(4) 三紅 三賠一。
(二) 單式瓣數:角 一賠一。
和局是指博彩者下注的某一個或某幾個號碼沒有贏出也沒有輸去。出現和局時博彩者則有權取回其原有注碼。
場方抽取賠率百分之五作抽水。